公司各部门:
9月2日,公司为生产员工特地举办了“寻找美员工——中秋自助狂欢晚会”。晚会上,董事长汪革命当场宣布了一项重要决定:为了更好的完成公司“新三年”的任务目标,公司决定对于愿意长期跟随公司共同发展的员工给予特别的奖励。
奖励对象:
公司主管级(含主管)以下生产人员,区域经理(含区域经理)以下销售人员,行政人员除外。
奖励措施:
1、2014年1月1日以前入职员工,于2014年12月31日统计工作满一年的,于2015年7月奖励1个月基本工资;于2015年12月31日统计工作满二年的,于2016年7月奖励2个月基本工资;于2016年12月31日统计工作满三年的,于2017年7月奖励3个月基本工资。
2、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入职员工,分别于2015年12月31日、2016年12月31日进行统计,并分别于次年7月进行奖励。
3、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入职员工,于2016年12月31日统计后满一年的,于2017年7月奖励1个月基本工资。
奖励标准:
月基本工资为1000-2000之间,具体个人发放标准另行通知。此奖励不影响工龄工资及公司其它福利。
“新三年”任务目标实现以后,公司还将为大家提供更多的福利政策,希望大家脚踏实地,放眼未来,跟随公司发展,共同成长,共享快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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